[]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次明确不得将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15]30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4-27
实施时间: 2015-4-2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10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次明确不得将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范围的通知》(税总函[2015]199号)转发给你们,省国税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国税机关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普通发票仍暂继续按照现有方式代开。
  二、除纳税人自愿选择外,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目前不得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范围。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4月27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及发票管理业 2012/1/18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税收政 渝国税发[2004] 2005/1/1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 川财规[2019]1号 2019/1/30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起征点后有关个体、市场 渝国税函[2003] 2003/4/7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盟市增值税起征点的 内国税流字[200 2005/4/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季度申报指引及相关 2014/1/10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后进一步加强个体 晋国税函[2003] 2003/6/2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日关于修订我市国税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 津国税函[2009] 2009/11/1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一封信 2019/1/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 豫国税发[2008] 2008/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