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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教育局关于杭州市区中小学校招收外籍学生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价费[2014]154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9-4
实施时间: 2014-9-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阅读人次: 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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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物价局、教育局(社发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杭州市区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现就杭州市区中小学校招收外籍学生有关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校招收外籍学生的收费项目与国内学生相同,其中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均可收取学费。
  二、公办学校招收外籍学生的学费标准为:小学7500元/生·学期,初中8000元/生·学期,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8500元/生·学期。
  三、民办学校招收外籍学生的学费标准,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该校同年级国内学生的学费标准执行。
  四、其他收费,外籍学生与该校同年级国内学生相同。
  五、本通知自201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原在校外籍学生学费仍按原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到毕业。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物价局《关于杭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外国学生收费问题的通知》(杭教计〔2004〕46号、杭价费〔2004〕228号)同时废止。
  杭州市物价局 杭州市教育局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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