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企业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州海关关于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简化保税货物内销手续的公告
发文文号: 福州海关公告2015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4-9
实施时间: 2015-4-9
法规类型: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66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推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0号),现就简化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区域”)保税货物内销手续,促进内销便利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海关设立专门窗口,为区域内需内销的保税货物办理手续。
  二、在企业提供税款担保前提下,可根据企业申请,对内销的保税货物,按照“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的模式办理海关报关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福州海关
  2015年4月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外汇管理“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 2019/12/1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境内区外货物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大国税发[2008] 2008/11/7
天津海关公告2015年第9号 天津海关公告20 2015/4/22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 赣府字[2015]70 2015/8/5
关于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5]20号 2015/4/8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关于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云汇发[2020]21 2020/3/30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沪府发[2022]8号 2022/8/17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 冀政办字[2023] 2023/8/21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 榕政综[2015]41 2015/2/16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中国[广西 桂市监规[2023] 2023/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