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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发文文号: 苏价费函[2014]2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6-18
实施时间: 2014-6-1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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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商请调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收费科目的函》(苏教财函〔2014〕2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收费问题函复如下:
  鉴于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选拔考试科目调整,同意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选拔考试科目由二科调整为三科,其收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即:报名费为每生10元,考试费为每人每科45元(共3科)。
  请各收费单位及时到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一律废止。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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