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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丽水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丽水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3-30
实施时间: 2015-3-30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丽水
阅读人次: 4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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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告》精神,现公布《丽水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丽水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今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发生变化,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将根据文件规定,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
  附件:
  1.丽水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丽水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丽水市财政局
  2015年3月30日

相关附件:
丽水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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