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征收管理法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衢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市本级个体工商户实行联合管理的公告
发文文号: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衢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5号
发文部门: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2-11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衢州
阅读人次: 564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确保国家税款准确、安全、快捷入库,提高工作效率,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对市本级个体工商户实行联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联合管理对象
  国地税共同管理的个体工商户。
  二、联合管理内容
  在主管国税机关联合办理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停(复)业、核定(调整)定额,签订委托缴税协议、超定额补税、催报催缴、欠税清理、非正常户认定(解除)、税务登记证件失效认定(解除)、违章处理和注销等事项。
  三、个体共管户应缴税(费)种税率(征收率、附征率)
  (一)增值税:销售额的3%(仅适用小规模纳税人)。
  (二)个人所得税:销售额的0.6%(仅适用定期定额户)。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税额的7%、5%、1%。
  (四)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税额的3%。
  (五)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税额的2%。
  (六)地方水利建设基金:销售额的0.1%。
  (七)文化事业建设费:销售额(含税)的3%(仅适用广告服务业)。
  四、缴税方式及处理
  个体工商户与主管税务机关签订《委托缴税协议书》、《“一户通”同城特约委托收税(费)款协议书》后,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费)款划缴。个体工商户应在缴税账户中存足存款,若存款余额低于当期应纳税(费)款(包括超定额补税),致使当期税款不能按期入库的,税务机关将按逾期缴纳税款处理。
  五、咨询电话:12366
  特此公告。
  衢州市国家税务局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12月1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 大地税发[2008] 2009/1/1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 粤办函[2023]12 2023/1/12
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4/4/23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调整本市个 沪劳保养发[200 2003/10/20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纳税[缴 国家税务总局山 2020/10/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销售农 鄂国税发[2004] 2004/3/9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 厦发改服务[202 2020/9/15
湖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定额调整及未达起征 湖国税征[2005] 2005/10/8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个 2021/11/17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等13部门 台市监审批[202 202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