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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公开征求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时间: 2015-3-12
实施时间: 2015-3-1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755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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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强汽车产品限制使用有害物质管理,提高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率,减少汽车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增强我国汽车工业综合竞争力,我们拟对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进行管理,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5年4月13日前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电话:010-68205339
  传真:010-68205340
  邮箱:luoxiaoli@miit.gov.cn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100084
  附件: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
  2015年3月12日

相关附件:
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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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