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2015年第一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财预[2015]10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2-5
实施时间: 2015-2-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495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各区局、直属分局,市地方税务局各区局、直征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2015年第一批)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对取得的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资格有效期期满当年9月底前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经认定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2015年第一批)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2月5日
  附件
  经认定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2015年第一批)

编号

单位名称

享受资格年度

1

厦门市建筑行业协会

2009-2015年度

2

厦门市银行业协会

2009-2017年度

3

厦门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

4

厦门市律师协会

5

厦门市保险学会

6

厦门市驻厦办事处主任联谊会

7

厦门市基督教女青年会

8

厦门市纺织服装同业商会

9

厦门市休闲产业协会

10

厦门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11

厦门市社会工作协会

2010-2017年度

12

厦门市会计行业协会

2012-2017年度

13

厦门市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

2014-2018年度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受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2025/12/31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5年度 豫财审批[2025] 2025/12/24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第 鲁财税[2024]21 2024/12/30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中国矿物 黔财税[2020]16 2021/3/20
长沙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 长财税[2021]9号 2021/12/13
沈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 沈财预[2025]42 2025/10/9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18 川财税[2020]1号 2020/2/3
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广东省深圳市 粤财深公告[202 2021/5/13
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 青财税[2022]23 2022/12/21
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关于认定台州学院 台财税政[2024] 2024/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