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事务所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引导企业科学规范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会[2011]4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8-19
实施时间: 2011-8-19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517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各省属企事业单位,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精神,财政部研究制定了《财政部关于引导企业科学规范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意见》(财会[2011]15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便于各企事业单位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省财政厅将每年定期在山东会计信息网()公布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排名,前50位的可比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执行。
  二、各企事业单位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要认真遵照财政部和省有关文件规定,选择与自身规模、行业地位和社会影响相匹配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服务。明显不匹配的,省财政厅及各级财政部门将把该企事业单位及承接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列为今后重点监管对象予以关注。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北京地区2009年会计师事务 京会协[2009]75 2009/6/5
关于开展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5/1/9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2017年度业务收入前50家 浙注协[2018]46 2018/6/15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邀请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厦财监函[2014] 2014/7/10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 2 2018/4/2
关于开展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会协[2017]5号 2017/1/24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闽注协[2011]41 2011/7/7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 浙注协[2020]33 2020/5/18
关于引导企业科学规范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意见 财会[2011]15号 2011/6/16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山西省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 晋会协[2020]37 202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