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安徽省2014年第二批具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12-24
实施时间: 2014-12-2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87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财税法﹝2014﹞678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将2014年第二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1.合肥市公安民警基金会
  2.安徽省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工作研究会
  3.安徽外国语学院
  非营利组织从认定年度起,五年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12月2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4年获得非营利 津财税政[2014] 2014/8/15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省 湖北省财政厅国 2021/9/26
黑龙江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1年 黑财税[2011]31 2011/11/25
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复审合格获得 穗财综[2023]31 2023/11/15
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公布青岛市20 2020/11/30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昆明医科 云南省财政厅国 2025/9/24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非营利组织财务报 黑财注[2012]40 2012/12/28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调整非营利组 黔财税[2021]5号 2021/3/22
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第 深财法[2021]13 2021/5/13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冀财税[2010]34 201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