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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12-25
实施时间: 2014-12-25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5079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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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有关规定,现公布《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浙江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浙江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今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发生变化,省财政厅将根据文件规定,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
  浙江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25日

相关附件:
1.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2.浙江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3.浙江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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