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范本》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财采[2014]1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9-9
实施时间: 2014-9-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1082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各直管县财政局,省直各部门,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4]3号)的规定,我厅制定了《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范本》。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鉴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此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自行修订相关内容。对该合同范本使用期间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反馈。
  二、采购人应在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三、该合同范本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四、本合同范本及有关标准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附件: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范本
  省财政厅
  2014年9月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民政局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 济财综[2016]9号 2016/1/1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 晋政办发[2014] 2014/6/1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财综[2016]688号 2016/5/17
安徽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积极响应和参与政府购买涉税服 皖税协发[2014] 2014/8/13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 黑财综[2022]42 2022/8/4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 皖政办[2013]46 2013/12/29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京财综[2016]28 2016/12/2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 2022/11/14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进一 沪财预[2016]10 2016/7/8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气象局关于印发2017年气象部门向社会 津财农[2016]10 201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