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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11-21
实施时间: 2014-11-21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4000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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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为了规范安徽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根据《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财会[2014]318号),经研究决定:采取备案方式选择网络机构进入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市场,备案有效期3年(2015-2017年度)。
  有意参与合作的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机构对照附件所列备案条件,于2014年12月10日前将备案资料邮寄到安徽省财政厅会计处,办理备案手续,逾期不受理。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我省以前年度最低价格。
  省财政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对具备承担我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条件的培训机构名单,于12月31日前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告。
  联系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省财政厅1204室
  联 系 人:章 辉
  联系电话:0551-68150524
  附件1.安徽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条件
  附件2.安徽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申请表
  附件3.安徽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表
  安徽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21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安徽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条件.doc    
附件2.安徽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申请表.xls    
附件3.安徽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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