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1-24
实施时间: 2013-1-24
法规类型: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451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财政部于2012年12月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以下简称《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制度》),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事业单位执行。1月10日,财政部又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函[2013]1号)。由于准则、制度发布时间和要求执行时间间隔非常短,有关实施的具体要求和培训等相关配套工作,国家正在研究部署。为做好我省《准则》和《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鉴于《准则》与《制度》实施时间要求紧迫,请各地、各部门单位尽快登陆财政部网站、吉林省会计网等网站下载《准则》、《制度》原文,先自行学习,了解掌握执行的重要意义,制度要求及具体内容。
  二、请各执行单位按照新颁布的《准则》及《制度》要求,做好年初建账工作,特别要做好新旧制度会计科目的衔接转换工作。
  三、省财政厅将在国家布置和培训后,及时下发全省贯彻实施《准则》与《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开展培训工作,请各地、各部门单位随时关注吉林省会计网通知和相关文件通知,积极组织好《准则》与《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
  吉林省财政厅
  2013年1月2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 厦财统[2009]2号 2009/7/22
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4/1/1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延长北京市市属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权 京财科文[2013] 2013/11/13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会[2012]22号 2013/1/1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员有关工资 人社部发[2020] 2020/2/11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 浙政办发[2016] 2016/2/5
广东省财政厅中共广东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粤财行[2017]28 2017/9/29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吉财会[2013]15 2013/3/15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分批办理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 吉财产函[2014] 2014/6/27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 武政规[2016]24 201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