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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及评审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长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1-11-2
实施时间: 2011-11-2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阅读人次: 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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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吉林省各考生:
  2011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全国会考办审核确认,现将吉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及评审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合格证书领取
  1、合格成绩: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1】12号)要求,2011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该成绩有效期3年;吉林省地方合格标准为55分,该成绩有效期1年。
  2、成绩查询:考试成绩11月2日在吉林省会计网发布,网址:(http∥www.jlkj.gov.cn.)该网站是我省唯一查询2011年度吉林省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的网站。
  3、合格证书领取:考试合格证书于11月20日到12月10日到考试报名地点(地市级财政部门)领取。
  二、上报评审材料时间及相关事项
  上报评审材料时间: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上报时间拟定于2012年2月份,具体上报时间及上报材料要求届时吉林省会计网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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