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开省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政办发[2014]75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10-22
实施时间: 2014-10-22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380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省政府各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社会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4年10月17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授权省政府各部门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布本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涉密项目除外),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编办门户网站将设置专栏,与各部门链接。
  二、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10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开格式严格按照省审改办统一规定执行,内容包括: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共同审批部门、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实施机构,以及收集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意见的具体方式等,项目设定依据要将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名称、准予设置该项审批事项的具体条款等予以完整准确表述。
  三、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中不含涉密内容。
  四、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精神,收集、研究清单公布后各方面意见,对本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加大取消和下放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要把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真正落实到位,及时清理修订相关规定,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省审改办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五、各部门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以其他名义搞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现象。对违反规定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2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厦门市行使部分省级行政审批职权 闽政[2014]11号 2014/3/12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 黑政规[2017]12 2017/5/8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41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陕政发[2014]13 2014/3/21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征求意见方式 大连市国家税务 2014/5/8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 沪府规[2020]16 2020/8/1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县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 绍政办发[2015] 2015/12/31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摘转《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市 沪地税法[2010] 2010/1/10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 闽政办[2015]62 2015/4/25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填报《行政审批评估评审技术服务机构登 2014/6/23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公告 四川省国家税务 2014/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