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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8-19
实施时间: 2014-8-19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4272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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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大考生:
  为认真贯彻实施会计从业资格新版考试大纲,确保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平稳顺利,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
  1.报名日期。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办会[2014]13号)要求,为顺利接收新版无纸化考试题库,定于10月份组织考试软件升级改造和验证测试工作,因此,9月份不安排报名,10月份不组织考试。计划于10月中下旬开始,恢复常态化报名工作。
  2.考试科目。新版考试大纲保持原考试大纲整体框架不变,突出了会计工作最基础要求,删除了失效内容,吸收了法律法规、信息技术等最新变化。结合我省实际,2014年10月1日后,我省的考试科目是《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考试合格标准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和公布。
  3.辅导教材。我省不组织编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建议考生购买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辅导教材,也可自主选择其他出版社出版的辅导教材。届时,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网上购买系统将关闭。
  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
  无纸化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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