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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继续暂免收取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相关费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14-8-15
实施时间: 2014-8-27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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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证券经营机构:
  为继续支持证券出借及转融通业务,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8月27日起,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试行)》关于“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中的“证券出借及转融通证券划转”、“券源划转”、“调账划转”、“权益补偿划转”、“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划转”项下的相关收费项目继续全部暂免收取,暂免收费期限为两年。
  特此通知。
  附件: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相关附件:
关于继续暂免收取证券出借及转融通登记结算业务相关费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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