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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费发[2010]2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1-8
实施时间: 2010-1-8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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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教育厅,各市物价局、财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369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大学英语四、六级和大学少数语种考试考务费为32元/生(含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费用)。大学英语四、六级和少数语种考试考务费由中央、省、市三级分成,其中:省级分成比例为53%(含应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费用),市级为47%。
  二、重新明确我省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报名考试费为18元/生;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考务费每人每模块90元,其中上交教育部考试中心每人每模块20元。
  三、各收费单位应及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5]106号文件同时废止,鲁价费发[2001]171号文件有关计算机应用技术考试的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一○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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