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辽价函[2012]39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3-19
实施时间: 2012-4-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451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
  你所《关于继续执行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你所近几年在产权交易服务工作中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和经营现状,经研究,现将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所在开展产权交易服务工作中继续按辽价函[2009]143号有关规定收取产权交易手续费、产权交易服务费、其他服务费。
  二、你所及所属省内分所执行本收费规定前,应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或变更《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制发的收费票据,接受物价、税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收费规定从2012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3年3月31日。辽价函[2009]143号有效期延至2012年3月31日。到期后如需继续收费,请在本规定到期前3个月重新提出申请,另行批复。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体育设施经营服务收费管 闽价服[2011]48 2012/1/1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雅芳[中国]有限公司服务网点服务费 甬地税二[2007] 2007/9/26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特快专递邮件取消收取代验关出口代验 黑价经[2014]55 2014/2/26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山西省粮油交易中心服务收费标 2013/8/15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011年度服 鄂国税函[2012] 2012/6/20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南省农村信用联合社提取2009年度 豫国税函[2010] 2010/6/3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服务 湘价函[2011]73 2011/8/1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 闽价服[2012]18 2012/5/15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延长使用暂扣留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 榕价服[2013]46 2013/10/18
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专业服务收 闽价综[2014]23 2014/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