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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深化商场供货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财购[2014]25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6-10
实施时间: 2014-6-10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5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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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自2014年4月1日起市本级实行商场供货改革以来,得到了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大力支持与肯定,但随着各单位采购数量的激增,也暴露出八家实体商场部分商品价格偏高、服务不够到位、采购不够方便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方便采购单位的小额零星采购,采取以下措施:
  一、单次采购预算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小额零星采购项目,单位可选择八家实体商场或其它渠道采购。
  二、单次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以下的采购项目(不含21种特定商品),单位已发起竞价,但竞价一次不成功的,单位可选择其它渠道采购。
  三、办公用纸、电话机,单位可选择八家实体商场采购或通过政府采购平台直接下单采购。
  四、已进一步扩充了八家实体商场的门店,特别增加了大鹏新区、坪山新区等原关外实体商场门店,解决原关外办公单位采购不便的问题。具体门店信息请查询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
  市财政委、市政府采购中心正加紧研究电商采购模式,拟借助电商平台解决实体商场商品种类不够齐全、小额零星商品配送困难等现实问题,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6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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