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开省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府办[2014]2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5-11
实施时间: 2014-5-1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85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省政府各部门(含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其他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等,下同)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并听取社会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5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内容应包括:审批部门、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以及收集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意见的具体方式等。省编办要在本通知印发后10日内在广东机构编制网公开省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省政府也将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网上办事大厅适时公开汇总清单。省编办负责指导省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工作。
  二、各部门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对违反规定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同时,对省政府此前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落实到位,及时清理修改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认真收集并研究清单公开后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进一步梳理本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取消或下放后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加大取消或下放力度。要改革管理方式,加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研究,对清单之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定、由社会自律管理或由基层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审批。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5月1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事中 大政办发[2018] 2018/4/4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 辽政发[2015]35 2015/8/21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 赣府发[2014]6号 2014/1/30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厦府[2016]186号 2016/6/6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127项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 琼府[2017]9号 2017/1/7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 晋政发[2013]35 2013/9/29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 辽政发[2016]1号 2016/1/8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土资源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实施 衢政发[2014]35 2014/7/1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省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 鲁政字[2016]10 2016/5/17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58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 粤府[2016]16号 20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