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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特快专递邮件取消收取代验关出口代验关进口服务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价经[2014]55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2-26
实施时间: 2014-2-2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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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物价局:
  根据《黑龙江省定价目录》(黑价字〔2004〕132号)规定,邮政延伸服务价格(包括特快专递邮件代验关进、出口特殊服务费)属于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定价管理范畴。为加强邮政延伸服务收费管理,规范邮政延伸服务收费行为,减轻消费者经济负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经调查研究,决定从2014年3月1日起,取消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邮政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邮政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黑价联字〔2000〕31号)中,特快专递邮件代验关出口、代验关进口特殊服务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黑价联字〔2000〕31号中的其它规定暂继续执行。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201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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