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河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发改收费[2013]1344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8-23
实施时间: 2013-8-2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375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执行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豫人社函[2013]37号)收悉。经研究,现核定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加综合知识(两科:《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每人每科收取60元考试费(其中省建设厅每人每科留25元,省人事考试中心每人每科留35元)。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每人每科收取70元考试费(其中省建设厅每人每科留35元,省人事考试中心每人每科留35元)。
  二、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国办发[2001]93号文件规定,收入按照财务隶属关系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支出由省财政厅按照有关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核定。
  三、收费单位在收费中对收费对象、收费范围、资金管理方式等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收费单位收费时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严禁收费不开票据。
  四、收费单位收费前应按规定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加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13年8月23日起执行。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2013年8月2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国通信专 鲁价费发[2011] 2012/1/1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会计从业资 辽价函[2006]38 2006/4/28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辽价函[2011]82 2011/7/19
福州市物价局福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核定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榕价费[2015]1号 2015/1/4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岗位考试费标 辽价函[2013]99 2013/9/1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助理社会工作师和 闽价费[2010]43 2011/1/1
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安全生产及特种作业人 黑价联[2015]41 2015/7/7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 鲁价费函[2016] 2016/8/1
关于试点高校网络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6/2/14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 闽价费[2014]21 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