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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消防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的函
发文文号: 皖价服函[2014]2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1-26
实施时间: 2014-1-2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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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公安消防总队:
  你单位《关于申请核定“安徽省消防科技服务中心”消防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的函》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价服〔2012〕190号)规定,核定我省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为:普通理论课程培训费,每人每课时不超过4元;实用技能培训费,每人每课时不超过6元。具体收费标准由消防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对象、课时、规模、师资等情况确定,报我局备案后执行。
  二、你单位要加强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管理,督促有关培训机构及时到价格部门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收
  费时明码标价,主动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省 物 价 局
  201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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