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3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价经[2013]323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1-4
实施时间: 2013-1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329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大庆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2013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3]20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相关市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紧出台天然气销售价格疏导方案和配套措施,积极探索、努力推进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切实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缓解天然气供应压力,确保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平稳有序。请将天然气销售价格疏导情况、今冬明春天然气供销情况(包括供暖用气情况)、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情况,于11月底前上报省局。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2013年11月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试行办法》 闽价商[2008]49 2008/12/22
关于调整部分项目可享受返税政策进口天然气数量的通知 财关税[2019]12 2019/1/1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临时价格 粤价[2012]147号 2011/11/28
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 2014/4/1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市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津发改价管[201 2015/4/1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连江县管道天然气试行销售价格的批复 闽价商[2011]31 2011/8/1
湖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有关 鄂价环资规[201 2013/7/30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忠武线天然气输气管道管存气增值税 川国税函[2005] 2005/4/8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 鲁价格一发[201 2015/11/19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天然气税收问题的批复 琼国税函[2003] 200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