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13年度所得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1-28
实施时间: 2014-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79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由于申报系统升级,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暂定于2014年3月1日起进行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1月2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兴福村镇银行 琼税发[2026]15 2026/4/1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 赣国税函[2005] 2005/1/1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 天津市国家税务 2017/1/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南省中原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缴纳 豫国税函[2010] 2010/5/12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 鲁国税发[2008] 2008/3/26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 鲁地税函[2009] 2009/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0/10/15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跨市[地]县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 黑国税发[2008] 2008/1/1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汇总纳税企业增值税预缴税 湘国税发[2009] 2009/1/1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 苏地税函[2008] 2008/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