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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V1.1版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75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3-12-30
实施时间: 2014-2-1
失效时间: 2018-5-3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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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标准,海关总署制定了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V1.1版,和现行版本相比,主要删除了空运“转关信息清单”、“搭载转关货物的国内航班离港申报”和“航空器备案”报文,新增空运“航线航空器备案”、“通用航空器备案”和“进出基本单据机组申报”报文,并对原水、空运的备案、动态、单据报文中的部分数据项进行调整。具体包括:《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V1.1XMLSchema》[见附件1]及《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V1.1制定说明》[见附件2]。以上资料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
  本公告自2014年2月1日起执行。海关总署2008年第88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电子传输报文XMLSchemaV1.1
  2.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V1.1制定说明
  海关总署
  2013年12月30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电子传输报文XML SchemaV1.1.rar    
附件2.中国海关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报文格式V1.1制定说明.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发布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V1.2的公告
发文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1号
发文部门: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2018-5-14
实施时间:20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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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关于发布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8/6/1
关于发布进出境舱单水运、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V1.2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