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民政厅
发文时间: 2013-11-29
实施时间: 2013-1-1
失效时间: 2013-12-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437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省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省财政厅 省国家税务局 省地方税务局 省民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税[2009]7号)、《省财政厅 省国家税务局 省地方税务局 省民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川财税[2010]34号)精神,现将经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确认的2013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和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按拼音字母排序)。
  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附件:
  1.2013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名单
  2.2013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名单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民政厅
  2013年11月29日

相关附件:
1.2013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名单.doc    
2.2013年度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名单.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厦财税[2010]10 2010/10/15
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确认重庆市渝 渝财公告[2023] 2023/12/11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民政 云财税[2010]76 2010/9/19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申报第三批2025年度-2 桂民办函[2025] 2025/11/7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民政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 粤价[2010]131号 2010/6/30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确认习水县红 黔财税[2022]20 2022/12/28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福建省民 2010/12/28
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民政局关于 厦财税[2020]13 2020/12/31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 粤财法[2010]25 2010/3/5
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民政厅关于 安徽省财政厅国 2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