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3年认定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税政[2013]1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2-3
实施时间: 2013-12-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93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宁波不发),省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一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政[2010]8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13年认定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12月3日
  附件
  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
  1、永康市红十字会
  2、兰慈市红十字会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 津财税政[2019] 2019/4/22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 桂财税[2014]19 2014/9/5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粤财法[2012]45 2012/7/5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民政 黑财税[2021]3号 2021/1/6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福建省民 2010/12/28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确认福建省红 闽财税[2021]18 2021/11/15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 沪国税所[2012] 2012/9/19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关于 湖南省财政厅国 2023/12/5
关于公布获得2013年度第二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 财税[2014]36号 2014/5/7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民 津财税政[2018] 2018/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