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采购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采[2013]1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12-3
实施时间: 2014-1-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457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财库[2013]19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为配合财政部甲级代理机构资格审查认定工作集中申报时间的调整,我局将对本市申请甲级资格代理机构相关的培训及营业场所审核工作相应做出调整:原一年两次的政府采购培训和营业场所申请审核工作改为一年三次,原则上在每年4月、8月及12月开展政府采购集中培训及营业场地审核工作,特殊情况将视情予以调整。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代理机构,请在当月1-15日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通知栏,下载培训报名表及营业场地申请,并在截止期内根据自身情况报名及递交审核资料,逾期不候。
  三、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2013年12月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3]74 2003/8/18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 赣财购[2022]7号 2022/6/21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和规范部分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的通知 津财采[2014]39 2014/8/7
关于公布第一批“政府采购支持公路绿色低碳发展”试点任 财办库[2026]12 2026/3/6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 渝财采购[2024] 2024/12/23
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3]90号 2013/7/19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及中 穗财采[2023]59 2023/9/8
关于《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4/2/1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工作有 苏财购[2012]1号 2012/1/4
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 财库[2016]194号 20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