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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获得2013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3]6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3-11-11
实施时间: 2013-11-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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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规定,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联合审核确认的获得2013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13年11月11日
  附件下载:获得2013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相关附件:
获得2013年度第一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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