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发电厂执行脱硝及除尘电价的函
发文文号: 皖价商函[2013]22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1-19
实施时间: 2013-11-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433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发电厂:
  你厂《关于2号机组执行脱硝电价的请示》(淮沪煤电田电计字〔2013〕83号)和《关于申请执行烟尘排放环保电价的请示》(淮沪煤电田电计字〔2013〕84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鉴于你厂2号机组已安装脱硝设施和脱硝在线监测系统,并通过省环保部门验收,对1号、2号机组除尘设施进行改造,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mg/m3,并通过国家环保部门验收,根据省物价局、省能源局《关于试行脱硝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商[2013]38号)和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商[2013]138号)规定,同意你公司1号、2号机组自2013年9月25日起执行除尘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2分钱;2号机组自2013年11月7日起执行脱硝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1分钱。
  请你公司接到文件后,及时与华东电网公司联系脱硝及除尘电价款支付相关事宜。
  省 物 价 局
  2013年11月1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价商[2008]10 2008/3/28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汕头市澄海区维新漂染有限公司自备 粤价[2011]61号 2011/1/1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中节能[烟台]生物质热电公司生物质发电 鲁价格发[2011] 2011/10/20
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3] 2013/5/24
湖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脱硝电价政策试 鄂价环资[2013] 2013/1/16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轨道交通运营用电价格的通知 沪价管[2016]3号 2016/1/26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三明台江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闽价商[2011]21 2011/6/2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南平市整顿规范供电营业区后相关用电企 闽价商[2008]49 2008/12/19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 浙价资[2013]27 2013/10/25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10至2011年电价执行情况调查的通 浙价资[2011]27 201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