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改房用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税[2013]208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0-9
实施时间: 2013-10-9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47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改房用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44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内容:
  对于我市符合财税[2013]44号文件规定的,按照《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89)市税三字第56号文件第二条“对个人自有自住房屋占用的土地及院落暂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请一并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改房用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44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10月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 琼发改收费[200 2007/9/1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合同印花 丽地税政[2010] 2010/5/27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不动产或受 吉地税发[2011] 2011/4/18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将商品房销售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 沈地税发[2007] 2007/9/6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海南省地方税务 2014/7/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2/10/1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以出租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房屋 豫地税函[1999] 1999/2/5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出租土地使用权营业额问题的通 深地税发[1998] 1998/9/14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我市土地使用权续期有关 2016/4/19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企业置换土地使用权的有关会计处理的通 沪财会[1995]13 199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