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价格[2013]277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9-24
实施时间: 2013-9-2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6347
评论人次: 1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物价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省电力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出如下规定和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农业生产用电价格自2014年1月1日起,按照发改价格[2013]973号文件规定的适用范围执行。
  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按照我省现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合表用户电价标准执行。
  三、现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和大工业用电价格类别及适用范围暂不调整。我省将根据国家提出的目标和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销售电价结构调整,在5年左右调整到位。过渡期间,将考虑用户及电网企业承受能力,结合国家调整销售电价,制定具体方案,分步实施。
  四、省电力公司及各地方供电公司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做好用户甄别工作,系统梳理并甄别用户所适用的调整后电价类别,完成实施销售电价结构调整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调整销售电价适用范围;要做好终端用户用电量、电压等级、用电容量、负荷率、用户最高负荷与电网最高负荷同时率等特性参数的实测、统计和聚类分析等工作;要根据国家提出的销售电价结构调整目标和过渡措施,测算分析对各类用户的影响,为进一步简化电价分类创造条件。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销售电价实施情况的监管,确保相关电价政策落实到位。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2013年9月2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评论 / 法规有奖纠错 评论文责自负,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倾向或立场

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律师(游客)   2014年4月29日
这个网太好
相关法规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销售电价的通知 粤价[2009]267号 2009/11/20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中电价 鄂价环资[2014] 2014/9/23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苏价工[2013]37 2013/11/5
河南省物价局河南省电力工业局关于河南省统一销售电价的 豫价工字[2000] 2000/7/1
关于南方电网西电东送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计价格[2002]78 2002/4/1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水电上网电价的通知 黑价格[2015]5号 2015/2/1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扣减2010年度脱硫电价的函 皖价商函[2011] 2011/2/24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环保局福建省财 闽价商[2009]29 2009/7/28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物业小区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价价管[2012] 2012/2/1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宁德市蕉城区犁头坂水电站[一期]技改后 闽价商[2011]35 20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