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按季申报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小微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0-29
实施时间: 2013-10-29
法规类型: 营业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487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了促进我市小微企业健康较快发展,创新税收征管方式,简并纳税征期,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深圳市地税局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对我市年营业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小微企业改为按季申报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按照上述规定,市地税局经统计筛选确定了2013年度按季申报的小微企业,现将纳税人名单及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季申报的小微企业范围及申报征收规定
  本次公布的按季申报小微企业(见本通知附件),其2013年10月—12月税款所属期的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按季申报,即纳税人11月、12月无需申报缴纳,集中在2014年1月15日之前按季申报缴纳(申报期限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以我局申报纳税期限顺延公告为准)。
  2014年度按季申报的小微企业名单市地税局将于2014年1月31日前确定并另行公布。
  二、营业税按季申报业务规则及查询途径
  1、对于按季申报的小微企业,市地税局征管系统已经将其营业税纳税期限统一调整为按季并对申报属期进行控制,纳税人凡申报2013年10月(含当月)以后所属期的税款只能按季,不允许按月申报。主管税务机关按季度催申报营业税。
  2、纳税人可以上网登录市地税局电子税务局页面(http://dzswj.szds.gov.cn/dzswj/),点击“查询纳税人识别号”选项,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和校验码后,即可查询当年度是否属于按季申报纳税人。
  纳税人需进一步了解或咨询相关事项,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或拨打深圳地税咨询电话12366-2咨询。
  附件:2013年营业税按季申报小微企业清单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10月29日

相关附件:
2013年营业税按季申报小微企业清单.rar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 青人社发[2013] 2013/9/17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小微企业融资应急资金管理 武政规[2015]18 2015/12/11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万家 闽经贸中小[201 2013/11/14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帮扶服务业小 云南省财政厅国 2022/1/1
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贯彻实施小微 陕财税[2019]5号 2019/2/11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负纾困助力中小微企业 浙政办发[2022] 2022/4/26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政策有 鲁国税函[2013] 2013/8/1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放2018年度服务小微企业奖励 浙注协[2019]12 2019/1/15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体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地方税费有 深圳市地方税务 2014/1/1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实施小微 粤财法[2019]6号 20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