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债券 > 国债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2012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3-10-9
实施时间: 2013-10-9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39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
  2012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13年10月18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1219”,证券简称为“国债1219”),是2012年10月发行的1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兑付可获本息102.94元。
  二、本所从2013年10月10日起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3年10月15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2013年10月16日本期债券摘牌。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债券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3年10月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财政部公告2014年第33号 财政部公告2014 2014/6/3
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五十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 财库[2016]179号 2016/10/31
关于2015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四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2015/10/21
财政部公告2009年第36号 财政部公告2009 2009/5/8
财政部公告2007年第38号 财政部公告2007 2007/11/23
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五十五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 财办库[2016]45 2016/12/15
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19号 财政部公告2013 2013/4/17
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等十七只债券利息有 2016/8/29
关于支付2011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2/10
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4号 财政部公告2013 201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