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鲁价费函[2013]75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8-22
实施时间: 2013-9-1
失效时间: 2014-8-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60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申请确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鲁教财字〔2013〕44号)和《关于申请调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鲁教财字〔2013〕68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含机考)和面试两个部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人每科60元(含上交国家考务费每人每科20元),面试每人次240元(含上交国家考务费每人次15元);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人每科40元,面试每人次220元。
  二、收费单位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收费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征收,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上述规定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4年8月31日。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2013年8月2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的通 津价管[2011]46 2011/5/1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公示 2012/5/10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新版普通发票收费标准的函 苏州地税函[201 2011/1/1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全省新版普通发票统一收费标准问题的复 粤价函[2003]58 2003/11/26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福建农林大学校内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收费 闽价服[2011]29 2011/8/1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二手车交易市场交易服务收费项目和 闽价服[2008]28 2008/7/15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我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 赣发改收费字[2 2013/4/3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试行 冀价行费字[200 2004/7/27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卫生救护培训收费标准及其有关事项的通 晋价费字[2012] 2012/7/5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高级导游员等级考试收费标准 京发改[2011]73 201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