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务登记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取消“对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验证和换证]的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税总法便函[2013]17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3-8-9
实施时间: 2013-8-9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86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2013年5月15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以下简称《决定》)取消了“对纳税人申报方式的核准”、“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和“对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验证和换证)的核准”等3项税务行政审批项目。为贯彻落实《决定》要求,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7月11日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3〕73号,以下简称《通知》),对落实取消的审批项目,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涉及的“对办理税务登记的核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设立的。国务院已依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3年6月29日完成该法修订程序。经向国审办(中央编办)请示后明确,该项目依据法律设立,自相关法律修订生效之日起即按法律规定执行,国务院不再另行公布该取消项目的名称。请你们根据《决定》和《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取消“对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验证和换证)的核准”,确保执行和后续监管到位。
  特此通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 湘地税函[1999] 1999/8/2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登记注销管理工作规范[试 2007/1/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 厦地税发[2006] 2006/7/28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 京地税征[2004] 2004/9/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简化设立税务登记申请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8] 2008/11/1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登记属地管理实施办法 哈地税发[2003] 2003/2/10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联合清理部分税务 河北省国家税务 2017/12/14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云南省地方税务登记管理实施 云地税发[2004] 2004/12/7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注销税务登 辽国税发[2010] 2010/4/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由市局统一办理部 沪国税征[2000] 2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