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营业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地税发[2013]53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8-12
实施时间: 2013-8-12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5314
评论人次: 1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对部分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政策的重大意义,切实将此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二、各地要加强小微企业营业税免税政策执行的后续管理,定期对享受免税企业的月营业额进行事后审核,并做好免税数据的统计。
  三、各地在执行中碰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馈。
  联系人:汤珂 联系电话:87188052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8月1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评论 / 法规有奖纠错 评论文责自负,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倾向或立场

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yuxb   2013年9月22日 +25金币
文号:甬地税发〔2013〕53号
相关法规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扶持政 渝府办发[2015] 2015/3/23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小微企业和 内发改价费字[2 2022/6/1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台政办发[2016] 2016/11/2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免征小微企业 吉财税[2020]51 2020/6/30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 2019/1/1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落实进一步实 江西省财政厅国 2022/1/1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服务业委财政局《沈阳市 沈政办发[2016] 2016/5/10
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 财建[2021]106号 2021/4/25
天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支持 津金局规范[202 2026/1/1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即问即答[202 202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