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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检测机构名称变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13]54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8-7
实施时间: 2013-8-7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417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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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检测机构名称变更的函》(粤牧〔2013〕36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8月7日

相关附件:
关于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检测机构名称变更的函.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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