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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外语统一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发文文号: 京发改[2013]115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6-17
实施时间: 2013-6-1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352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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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你委《关于继续执行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外语统一考试现行收费标准的函》(京教函[2013]14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外语统一考试费(收费编码:173082001)标准仍按每人30元收取。
  二、请你委委托的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外语统一考试的单位北京教育考试院,持此函到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事宜。
  三、上述收费收入管理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北京教育考试院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将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文件等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本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外语统一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8]1020号)同时废止。
  专此函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13年6月17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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