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省财政票据[表证单书]印制实施定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非函[2013]128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6-8
实施时间: 2013-6-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344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表证单书)印刷服务采购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关于修订〈辽宁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辽财采[2010]204号)有关规定,省财政厅对省财政票据(表证单书)印制服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定点印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省财政票据及省直单位表证单书印制在定点印刷企业(以下统称“定点企业”)中选取。各定点企业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约定承印财政票据及省直单位表证单书。
  二、服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三、财政票据及省直单位表证单书印制及资金支付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按照财政票据和省直单位表证单书印制管理程序进行。
  四、定点企业列入省直单位公务印刷服务定点企业范围,有关适用范围、服务期限、承印范围及工作要求等按照《关于省直单位公务印刷实施定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13]200号)规定执行。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电话:024-22823174
  附件:辽宁省财政票据(表证单书)印制定点企业名单
  省财政厅
  2013年6月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收支两条 鲁财综[2006]26 2006/6/13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财政票据年检的通知 湖财综[2013]8号 2013/1/7
云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11/3/1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12年度财政票据种类和式样等有关 厦财综[2012]1号 2012/1/10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票款分离单位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 闽财综[2006]39 2006/7/11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财政票据领用核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财综[2006]25 2006/4/25
关于对部分中央垂直管理部门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 财综函[2009]4号 2009/4/3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财政票据式样等有关事项的 厦财综[2022]3号 2022/2/7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016年度市级单位财政票据年检的通 杭财综[2017]1号 2017/3/13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013年度市级单位财政票据年检的通 杭财综[2014]21 2014/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