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纳税信用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金华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金华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7-10
实施时间: 2013-7-10
法规类型: 纳税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阅读人次: 420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广大纳税户:
  为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倡导诚信纳税,增强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和荣誉感,根据《浙江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稿)》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浙地税发[2013]26号)文件精神,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联合开展2011-2012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市本级范围内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企业纳税人,均可根据依法纳税情况申请信用等级的评定,评定采取企业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初审、评委会复审、上级部门审定的方式进行。申请评选的纳税人可向国、地税主管税务分局领取或从国、地税网站上自行下载《浙江省企业纳税信用等级申请评定表》,并于7月25日前将所填表格报地税主管税务分局,税务机关按规定确认等级。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信用等级A级评定,税务机关根据企业日常征管情况,评定为B、C、D等级。
  特此公告。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 金华市国家税务局
  二0一三年七月十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温州市国家税务局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 2011/8/30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2年纳税人 津国税发[2012] 2012/9/10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 皖国税发[2008] 2008/5/1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10--2011年 2013/1/5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试行办法》 深圳市国家税务 2011/9/30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0-2011年 皖国税发[2012] 2012/8/20
江苏省南京市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关于联合开 2012/3/12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大国税发[2009] 2009/2/12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2016年度纳税信用A、B级纳税人 2017/4/28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市2010-2011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 2012/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