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广州普里玛贸易有限公司停止办理出口退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13]357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5-30
实施时间: 2013-5-3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550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为广州普里玛贸易有限公司办理出口退税的请示》(穗国税发〔2013〕84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鉴于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南区稽查局已查实确认广州普里玛贸易有限公司构成骗取出口退税款16,413.65元的违法事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为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32号)等有关规定,省国税局同意对广州普里玛贸易有限公司停止办理出口退税一年,停止办理出口退税的时间以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之日为起始日。
  此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5月3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广州市国家 穗财预[2012]17 2012/10/17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京国税发[2003] 2003/6/13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推行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四 2022/5/1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海 琼国税发[2009] 2009/4/24
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 2024/12/1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合同备案货 2006/11/28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出口退[免]税企业内部 广东省国家税务 2017/10/1
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货物报关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5/5/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7年出口退 京国税函[2007] 2007/6/12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钢材出 皖国税发[2007] 2007/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