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债券 > 企业债券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中小企业私募债换股回售及资产支持证券回售业务技术准备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13-5-31
实施时间: 2013-5-31
法规类型: 企业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全国
阅读人次: 477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会员及其他相关单位: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联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拟为中小企业私募债换股回售及资产支持证券回售业务提供场内委托申报服务。
  其中,可交换私募债的证券代码区间为【117000, 117999】,其他私募债的证券代码区间为【118000, 118999】,资产支持证券的证券代码区间为【119000, 119499】。
  为了确保上述业务的顺利开展,请各会员及相关单位按照附件一《中小企业私募债换股回售及资产支持证券回售业务券商技术系统变更指南》的要求,在2013年6月28日前做好相关的技术准备工作。
  深交所将联合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择机组织全网测试,全网测试通知另行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中小企业私募债换股回售及资产支持证券回售业务券商技术系统变更指南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相关附件:
关于做好中小企业私募债换股回售及资产支持证券回售业务技术准备的通知.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等部门关 2025/5/6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资 财金[2011]1551 2011/9/28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办理省十四届人大四 2026/4/27
关于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知 工信部企业[202 2021/11/6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 云政办发[2021] 2021/12/29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促 青政办[2022]4号 2022/2/27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重新发布《上海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 沪财企[2013]84 2013/8/26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大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和 大地税函[2009] 2009/5/12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琼工信企业[201 2010/4/27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吉政发[2010]4号 20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