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价检[2013]7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3-21
实施时间: 2013-3-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354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监[2013]24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认真组织实施。我省此次专项检查从3月10日开始,5月31日结束。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省物价局将组织检查组选择2个县进行直接检查,具体检查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各市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实施好此次检查。
  二、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加大对涉农案件的处罚力度,对屡查屡犯的单位、性质恶劣的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要搞好总结。专项检查结束后,各市要认真总结梳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措施建议。各市物价局开展涉农价费检查总结报告(附2个典型案例、全国涉农价费检查情况汇总表),请于6月5日前报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检查四室,联系人:王祺祥,电话:0531-86974879,传真:0531-86943731)。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开展全市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实 2013/3/14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 京发改[2012]29 2012/2/27
四川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 川价发[2010]6号 2010/1/28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12年涉农价格与收费 哈价检发[2012] 2012/2/28
陕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与 陕价检发[2012] 2012/2/17
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改价检[2011] 0001/1/1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 青发改价格[201 2012/3/1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进一步做好涉农价 闽政办[2002]13 2002/9/13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 皖价费[2003]16 2003/6/23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 晋价检字[2012] 20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