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鲁价费函[2013]28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4-11
实施时间: 2013-4-15
失效时间: 2016-4-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451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申请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的函》(鲁财会函[2013]4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核定为每科次56元(含上缴中央考务费用)。
  二、收费单位应及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收费用用于组织报名、考场租赁、监考、命题和阅卷等考试费用支出,不得挪作它用。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物价等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本规定自2013年4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4月14日,期满前3个月重新报批。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4]196号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山东省物价局
  2013年4月1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铁路护路联 云发改物价[201 2011/5/15
北京市财政局转发市物价局关于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京财综[2001]85 2001/5/18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农机产品测试 农办财[2010]13 2010/11/4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雷击风险评估等部分涉企服务收费标 浙价服[2012]19 2012/8/15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羽毛球俱 闽价服[2012]31 2012/8/15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规范税务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价服[2004]15 2004/6/23
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等有关问题的 发改价格[2012] 2012/3/1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北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 京财会[2025]44 2025/4/17
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海南省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服务 琼评协[2024]17 2024/6/25
关于公布200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题量等有关 200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