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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开通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3-28
实施时间: 2013-3-28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5577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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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
  根据《关于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甬财政会[2013]20号)要求,我市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将于2013年4月1日正式开始,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应当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从今年开始,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不含高级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包括面授方式和网上培训方式,参加2013年度继续教育和补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要统一从“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网址:http://kj.nbcs.gov.cn)中“继续教育网上报名”进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13年4月1日10:30正式开通运行。
  参加2012年度继续教育补培训的企业一般会计人员(含未注册的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在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后全部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地财政部门组织的集中机考,成绩合格后方能确定2012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宁波市财政局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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