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财会行政管理 >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开通宁波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3-28
实施时间: 2013-3-28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534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
  根据《关于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甬财政会[2013]20号)要求,我市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将于2013年4月1日正式开始,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应当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从今年开始,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不含高级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包括面授方式和网上培训方式,参加2013年度继续教育和补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要统一从“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网址:http://kj.nbcs.gov.cn)中“继续教育网上报名”进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13年4月1日10:30正式开通运行。
  参加2012年度继续教育补培训的企业一般会计人员(含未注册的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在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后全部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地财政部门组织的集中机考,成绩合格后方能确定2012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宁波市财政局
  2013年3月2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下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 豫会协[2022]21 2022/4/19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执业会员与非执业 2026/4/22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沪财会[2023]3号 2023/2/2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粤人社发[2012] 2012/2/18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单位面授会计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 2025/2/12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注册会计师网上点播 豫会协[2026]20 2026/5/15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9年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 中税协秘发[201 2019/3/21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放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继续教 京会协[2019]90 2019/8/6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广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 2026/5/30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豫会协[2008]29 200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