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财政补贴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关于房山区“7.21”特大暴雨受灾地区失业人员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特殊帮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金融[2013]18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2-7
实施时间: 2013-2-7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58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房山区财政局、房山区妇女联合会,北京银行、首创担保公司:
  为支持房山区“7.21”特大暴雨受灾地区(以下简称房山灾区)开展灾后恢复生产,促进创业就业工作,经市政府批准,对房山灾区执行《关于印发北京市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金融[2012]1082号)中的失业人员或执行《关于印发北京市妇女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金融[2010]145号)中的妇女(以下统称符合条件人员),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特殊帮扶政策,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对房山灾区符合条件人员开办个体工商户或从事农村个体经营或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由市财政给予据实全额贴息(利率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加3个百分点),展期、逾期不贴息。
  二、经办单位应对房山灾区符合条件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申请材料进行分类管理。
  (一)房山区各街乡社保所在受理受灾地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申请材料时,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应在《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财政贴息申请表(个体经营用)》“社会保障事务所意见”中,注明“房山灾区”字样。
  (二)房山区人力社保局在受理受灾地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申请材料时,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应在《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财政贴息申请表(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用)》“区县人力社保局意见”中,注明“房山灾区”字样。
  (三)经办银行总行或本市分行在编制《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汇总表》和《明细表》时,应对房山灾区贷款进行分类汇总,明细项目标注“房山灾区”字样。
  三、房山灾区符合条件人员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特殊帮扶政策,政策执有效期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以放款日期为准),即适用于2012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间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小额担保贷款项目。财政贴息于贷款期满且贴息资金拨付到位后终止。上述政策到期本通知自行废止。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2月7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桂财金[2011]9号 2011/3/17
关于印发《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08] 2008/8/28
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 豫财办金[2009] 2009/9/23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黑 黑财金[2024]83 2024/8/29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妇女联合 宁人社规[2010] 2010/7/1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劳动和社会 银发[2006]102号 2006/3/2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小额担保贷 冀人社发[2012] 2012/6/11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 鄂人社发[2013] 2013/8/5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 青银发[2006]15 2006/7/24
四川省财政厅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转发 川财金[2008]32 2008/10/14